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4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首先,委员会根据省政府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监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委员会在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方面发挥指导作用,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指导国有企业优化治理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以促进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此外,他们负责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并管理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免、考核及奖惩进行法定程序处理,同时参与选人用人机制的建设,完善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协助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委员会还负责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制定政策和执行办法,调查国有资本分布,研究股权管理,编制和执行国有资本预决算,确保资本保值增值,并处理资本权属相关事务,监督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缴交。



在统计与分析方面,委员会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清产核资方针政策,组织并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法规,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对下级企业的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在党的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会负责中央在鄂企业和监管企业的党的关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最后,委员会还协助纪委处理上述企业的纪检和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3〕1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24号),设立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级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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