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劳动工伤到底该赔多少钱?急!急!急!

一汽配厂{有工商营业执照}平时因业务不是很多,雇佣一个攻丝钻床临时工人(江西39岁女工没有合同),2008年6月该工人违规戴手套操作机台致手指被卷入(左手无名指末节末端缺失),工厂负责全部医疗费及工资,该工人出院后借了厂方1000元后借故离厂并于7月份另找工作,9月份该工人到厂要求老板赔1万元私了,当时考虑该伤情只是少半截无名指及工厂资金困难只答应赔几千元,双方不欢而散。11月该工人获工伤认定为10级工伤并告到劳动仲裁要求赔偿35153元: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15*6个月=9090B交通费200C一次性工伤就业医疗赔偿金1515*0.3*33年=14998D停工留薪工资1515*7个月=10605E评残费260本人认为该工人是计件临时工平均在该厂月工资1000元左右(有活干1200多元活少时600多元,该工人断断续续干了7个月有工资单为证),1515是泉州职工平均工资,在此适用吗?因临时帮工如用最低工资为基数还差不多,请帮解答该基数应以多少为合适?C条补偿适用临时工吗?因该工人不辞而别受伤次月另谋高就D条索赔适用吗?(因该伤情不影响工作老板曾挽留)

第1个回答  2013-09-02
您对法律的理解存在错误!以上几个项目的赔偿是法定的赔偿项目,现在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样一个概念了!如果她工作的时候的工资不足1515元,你可以和她协商,这个基数可以调整,但是这样的赔偿项目基本上是法定的!没有变更或不适用的情况!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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