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9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经区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北仑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

  4、报考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中“211工程”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其他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浙江省生源,本科以下应届毕业生要求宁波大市或舟山大市生源;与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已建立合作(协作)关系的医学院校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生源不限。

  6、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两个志愿。

  (1)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1月12日至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双休日除外。1月9日毕业生洽谈会现场也接受考生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北仑区卫生局439会议室,其中1月9日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第20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北仑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摊位)。

  (3)报名者从北仑卫生网(www.blws.gov.cn)下载《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携带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荣誉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74—86783666,86783667。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各招聘职位指标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笔试内容为卫生相应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淘汰。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的第一志愿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招聘职位指标为1至10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指标在11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第二志愿填报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增补面试名额;增补后仍不足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类职位且志愿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增补;如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放弃面试或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由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职位专业知识笔试。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空缺的职位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1)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事局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仑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2)在正式聘用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被聘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区人事局负责监督,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09年北仑区卫生系统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doc

  附件二: 北仑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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