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有权利追缴赃款赃物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2-25
侦查机关(包括公安局和检察院)有没有权力追缴赃款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机关的九项侦查措施,不包括“追缴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程序中的五项强制措施,也不包括“追缴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侦查阶段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怎么能够确定哪些财物是犯罪所得呢?
公安局、检察院要求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家属退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公安局、检察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追缴赃款、赃物呢?
第一,旧的传统思想作怪。公安局自称老大,政府认为谁有罪谁就是罪犯,说什么是赃物什么就是赃物。这种思想与现代法律是格格不入的。
第二,功利思想作怪,谁追回的赃款赃物多,谁就会受到政府和群众的称赞。就像文革时期,哪里抓出的“反革命”多,哪里的领导就被认为最革命。
第三、侦查机关的任务就是收集证据,“赃款赃物”是重要证据,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们的家属主动交出赃款赃物,是最有力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承认贪污十万,犯罪嫌疑人家属从家里拿出十万,贪污罪就落实了。刑讯逼供也变得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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