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干货!执行案件怎么转破产程序?

如题所述

债权债务干货!执行案件怎么转破产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种种迹象表明被执行人可能没多少资产或者缺乏清偿能力了,但债务还没清偿完毕,眼看着案件要终本,咋办?简要介绍执行案件怎么转成破产案件。

一、执转破的条件。

01被执行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不能是自然人(个人破产制度实施后还有诸多实操问题需要解决,不讨论此情形)。

02被执行人或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或经征询同意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的。

03执行法院依职权采取查控措施,并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以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核实、控制后,被执行人财产的处分价值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执行法院已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法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其自己申请,或任何一个债权人申请、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的,那便可以启动该程序。

二、谁来审查?

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但深圳地区部分基层法院也可进行审理(例如:宝安、龙岗、福田、前海)。

三、移送审查之后还能做什么?

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但深圳地区部分基层法院也可进行审理(例如:宝安、龙岗、福田、前海)。

01同意移送破产程序的。

(1)案件的执行法院会作出移送决定的《决定书》,并将该通知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送不到的可以直接公告送达。

(2)执行法官将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并且通知被执行人的其他执行案件一并中止执行。

(3)移送破产案件后,受理破产案件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有权请求撤回申请。

(4)法院作出破产受理裁定的,案件就完全进入破产程序。

02不同意移送或移送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的。

(1)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不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的,执行法院将继续推进执行案件,对变价所得财产清偿优先受偿债权的,剩下的普通债权按保全、查封、冻结、扣押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如果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将案卷退回原法院之后,继续执行程序。

(3)案件退回之后,不得再次申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审查程序,即便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具备破产理由的,也不能再次要求执转破程序,但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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