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我将他告上法院,可是我只知道他老家的地址,而他人在城里,现在他不签回单,电话不接,咋

别人欠我28200元钱,有借条,一直不还,我将他告上法院,之后他一直打电话给我求我撤诉,并答应在20天内还清,可20天过后,他依然不还钱,两个月后,我又将他告上法院,可是这次他玩起失踪,不接法院的电话,我只知道他身份证上的地址,平常他是在城里租房子住的,现在电话打不通,找不着人了怎么办啊,有谁知道的一定帮帮我,谢谢了
谁能告诉我,公告是怎么回事呢,要多久的时间,
以前不知道这个人的恶行,现在才有点了解,原来他欠了别人很多钱,只不过别人没去告他罢了,如果强制执行,,可是发现他没钱咋办呀,
我现在心里七上八下的,知道的一定多帮帮了,很无助呀

第1个回答  2010-11-22
1,这样并不影响你的起诉,虽然他人失踪,但是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并没有消除。
2,法院开庭放审理,如他不出庭参加诉讼的话,那么法院就要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之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你的债权就得以偿还了。
第2个回答  2010-11-22
你好,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公告送达一系列的法律文书,法院也可以缺席开庭并出判决.
第3个回答  2010-11-22
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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