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孩子在福州上学有没有条件限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2-19

有限制条件的一般要交借读费,就是所谓的借读。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纠风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县、区)申请就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学校应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借读生总人数不超过班级人15%”的比例,招收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借读生名单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读生收费严格按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纠风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收取。

扩展资料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各县(市)区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

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即符合报名条件。“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二)、招生程序: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时间如下:

1、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

2、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2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

3、8月23日至24日,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4、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5、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6、各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工作时间由各县(市)自主安排,但申请学位的时间应宽裕,要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入学前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7、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8、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9、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参考资料:福州市教育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