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比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1. 现行《公司法》规定,各类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经营内容设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生产经营为主和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设定为人民币50万元,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性足额缴纳。
2. 修订草案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低至人民币3万元,并取消按经营内容区分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规定,允许2年内分期缴清,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清。
3. 在出资方式上,现行《公司法》允许公司使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不得超出注册资本的20%。
4. 修订草案允许使用股权渗透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形式出资,提高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规定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6. 修订草案调整此规定,将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累计投资额提高到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70%。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公司法相关条文已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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