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共同出资买房子,我出10万,他出20万,现在我们分手了,购房合同,收条,汇款单都在我这,他同意给我写借条,但是他说只能写5月底还我钱,我想的是写4月12日还钱,因为4月12日这个房子刚满五年卡在过户前还比较好,如果说借条从中介走,五月份他过户没钱还我,那么我该怎么办?这个法律会做出什么裁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