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小伙子把六十多岁的老人打伤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2

如果是轻微伤以及情节较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及以上则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七旬翁打断女友八根肋骨 涉嫌故意伤害锒铛入狱

两位丧偶老人本打算相依为命,共度余生,谁知在一起时间不长,两人互相掐架,69岁的老汉得知老妪要返回原籍,老羞成怒,施以老拳,打折63岁的老妪锁骨和八根肋骨,日前,这个施暴的老汉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湖北十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14日,湖北十堰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接群众反映称: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在外躲藏二天的杨某兴偷偷潜回家中正在收拾行李欲潜逃外地,值班民警随即出击将杨抓获归案。

经查:杨某兴的妻子庞某某是新疆阿克苏市的退休职工,63岁的她丈夫去世多年,杨某兴的老伴也在2013年过世。今年4月,杨某兴和庞某某商议,两人结为秦晋之好,共度余年。二人同居不久,因脾气不合,庞某某便搬出来另租房间单住,并打算返回新疆。

8月11日,杨某兴得知庞某某可能要回原籍,想到为庞某某到十堰来生活,他花了5千元钱,庞某某一走自己经济上吃了亏,决计上门报复庞某某,杨某兴从自己家带上庞某某匆忙搬家时没有带走的日用品,闯进庞某某房门。

将日用品倒在了客厅的茶几上,抄起茶几上的手机、碗摔在地上,质问庞某某:我花了5000多元钱把你从新疆接到十堰来,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杨某兴见庞某某不吱声,恼羞成怒,杨某兴抓住庞某某的头发往下拽,庞某某挣脱跑到到阳台上喊救命。

杨某兴见庞喊救命,怕惊动邻居,跑过去拽住庞的头发,将她拖回客厅,杨某兴对庞某某拳打脚踢,见庞某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自己才罢手。

杨某兴自知闯了祸,跑到外面躲了二天,听说庞某某被自己打折锁骨和八根肋骨,公安正在四处抓他,他悄悄购买了到上海的火车票,准备潜逃回老家避风,正在收拾行李时,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抓获。经审查,杨对故意伤害庞纪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兴殴打他人,致庞某某八根肋骨骨折(轻伤一级)右锁骨骨折(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东岳分局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七旬翁打断女友八根肋骨 涉嫌故意伤害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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