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给抵押了 后来被车贷公司开走了怎么办

汽车给抵押了 后来被车贷公司开走了怎么办

汽车抵押后被车贷公司开走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还款,还款后车贷公司会将车辆返还给购车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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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这是违法的,直接报警处理,他们无权开走以及拖车.再不抓紧处理 到最后你的车钱全部要不到了。
第2个回答  2017-12-13
如果车主的汽车抵押给借贷机构,只有在车主逾期不还的情况下,汽车才会被车贷公司作为报损和督促还款的形式拖回。
如果车主要拿回车辆,必须将逾期的费用、逾期罚息、违约金和剩余所有的费用结清,才可以拿回车辆。
如果车主真的没有还款能力去结清剩下所有的费用,可以自行去二手车市场将车辆进行变卖(这种情况下车辆不可以过户,因为没有解押,但是可以和买主协商签协议,由买主将剩余的借款还清之后过户车辆)或者将车辆交给车贷公司,进行对应等额抵押,剩余的款项结余退回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2-11
你肯定逾期没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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