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怎么分的,谁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十二条 发包方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权利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案例:

规模化经营,是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准备动作。目前,流行的做法是搞土地经营权流转。然而,也有些地方选择以不改变经营权的方式实现集约化经营,即土地整合。

据报道,安徽、广东、湖南等地区的农户,近年来通过“互换并地”“结对并地”等方式,实现“一户一田”或“一户一地一田”,以便机械化耕作和兴修水利,不仅降低了人工成本,还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

各地做法不尽相同,目的都是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这个大问题。在农业尚未转型、农村有大量富余劳动力的时代,土地肥力的差别对农户利益至关重要,土地基本都是按等级组合分配,但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种分散的“花插地”,越来越成为机械化耕作的“拦路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农村土地整合是个潜力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