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关于2009年招聘辅导员、 行政和教辅人员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30
燕山大学关于2009年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的通知

为充实我校辅导员、行政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现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部长令第6号)和河北省《关于2006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要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3、本次招聘岗位是在燕山大学编制计划内设岗。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需在2009年8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必须为统招四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要求研究生或本科就读学校必须有一所为全国重点院校或211院校。
2、招聘条件:详细招聘条件见各类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3、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到校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在燕山大学主页(http://www.ysu.edu.cn/)、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河北高校教师招聘”栏(http://www.edu.cn/hebei_76/)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分两类,分别为①辅导员岗位、②行政教辅岗位。应聘人员符合辅导员条件且申报辅导员岗位者,还可以比照招聘条件兼报两个行政教辅岗位;申报行政教辅岗位人员需在报名表中依次注明两个具体报名岗位。
3、电子邮件报名
为便于初步了解情况,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2日。学校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对初审通过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依照报名表联系方式)通知,确认能否参加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3月26-27日8:30至17:00,其它时间不受理报名。
地点:人事处人事综合科(世纪楼902室)。
(2)报名材料
①一份书面《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②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
③研究生学习阶段和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⑤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红章。
(3)审查资格
人事处根据规定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笔试
(1)笔试时间: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分辅导员类试题和行政教辅类试题,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参加辅导员类笔试,应聘行政教辅岗位的需参加行政教辅类笔试,应聘辅导员且兼报行政教辅岗位的需分别参加以上两类笔试。辅导员类试题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及行政能力测试;行政教辅类试题内容侧重个人综合能力考察。笔试时间控制在120分钟内,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并自备2B铅笔、橡皮。
6、面试
分别根据辅导员类笔试成绩和行政教辅类笔试成绩确定辅导员岗位和行政教辅岗位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燕山大学主页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人员聘用
招聘考核组负责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燕山大学主页进行公示,报学校批准后可办理聘用手续(注:岗位一经确认,不可调整)。
四、其它
1、学校成立招聘考核组,成员由用人单位、人事处、纪检委及有关专家组成,招聘考核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2、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管理按《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件3)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受聘人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事宜。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乘车路线:(1)秦皇岛站:乘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2)山海关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秦皇岛火车站转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3)北戴河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本通知中所列文件、表格可在燕山大学人事处网页查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联系电话0335-8057067;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燕山大学2009年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燕山大学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报名表
附件3: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燕山大学人事处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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