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签的合同,到3月27日,正好是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公司没签转正合同,到5月6号

没签转正合同,公司违法么?怎么补偿我?

第1个回答  2021-05-02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要签啥转正合同
用人单位得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里面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了就不是试用期了
第2个回答  2021-05-02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不需要再签订转正合同。
第3个回答  2021-05-02

1、只签试用期合同,相当于正式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试用期薪资低于转正后的,可以要求补回来。

2、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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