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检查、监督乡、镇政府及中小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三)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四)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规定、计划;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全县中小学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的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负责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管理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
(七)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指导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实施其分配与就业指导工作。
(八)负责县直学校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纪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统战工作和信访、监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九)规划并指导县直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领导和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的电化教育、图书仪器装备、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二)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