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为什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的可识别性。因为这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缺乏显著性,无法将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区别开来。如“茶壶”是一种茶具的通用名称,用它作商标,缺乏显著性,消费者无法通过这一商标分辨“茶壶”是由哪一家企业生产的。此外,如果允许用其注册商标,独占使用,对其他生产同类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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