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个朋友很多年不见了,只是偶尔联系,偶尔说要我去他那里玩。我问他做什么呢,他说在干建筑现在

小区楼呢,可我去了,对方推三阻四的,后来带我去了听课。讲的保健品的主要销售多少钱提成几个点,问我可讲的怎么样,我说还好。到了晚上见到他的朋友是修路的,等二天晚上来了说也说做无产品销售。他也说这个公司是他开的,有员工四十多个,我说薪水多少,他迟迟不正面回答,就是让我了解了再说。请问谁知道这是不是指的就是传销啊

第1个回答  2014-09-06
就是传销,或者是传销的变种
第2个回答  2014-09-06
特性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2]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本质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06
是,百分之99了,赶紧想办法走人
第4个回答  2014-09-06
请马上离开,这是 是非之地。
第5个回答  2014-09-06
能不能,马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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