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09
受党内处分不影响职工带薪年休假。
劳动者受党内处分,是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并不剥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不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不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