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付的,月供他付,房产证上也写的是我跟我男朋友的名字?

但是我心里纠结,后悔房产证上加他的名字,因为我是离异还带了个仔,他是未婚又比我小九岁,怕以后有什么变故??有时候一吵架就后悔房产证上加了他的名字

第1个回答  2020-01-13
我觉得不管怎么说首付你付的钱,但是月供他付的,然后如果你们感情好的话,你为什么要去后悔呢?两个人在一起不用计较太多。
第2个回答  2020-01-13
你是离婚的,再婚他没有结过婚,但是买房子是你付的,首付他她也会付一半的钱,他应该是付2/3的钱吧,因为首付只有1/3的钱,当然你也不能太自私,他也应该有份的,你如果不写他的名字,他就不会同意,而且他都没有结婚,以后你们还会生孩子的,只要她真心跟你在一起过日子,就没有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13
你为什么要后悔,因为他对你不好,他愿意自己来月供,就说明他是想和你一起生活下去的,即使哪一天有什么事情,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分的,不会说他付了钱房子就是他一个人的。如果你没法信任他那就早点把事情解决了,否则拖的越久,以后越麻烦,否则你还是应该多信任他,你又怎么知道他不是真心和你一起的呢?
第4个回答  2020-01-13
说老实话,我也觉得你这样子决定是非常的不负责的,而且他那么小,有可能以后会对你或者你的儿子不太好,所以这是你有点不太慎重
第5个回答  2020-01-13
因为是你们两个共同买的所以应该写上你们共同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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