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发生吵架然后动手,在法律上怎么算?

和别人发生吵架然后动手,在法律上怎么算?我是做装修的。没电了,让业主给装修公司打电话让人来处理。物业来看了,是装修公司线路没接好。(我不是装修公司的)

结果装修公司的人一来就在那抱怨。说了半天,我没理他,他可能有点冒火,就说的比较重,说这点小事你自己不知道想办法么。当时听到这话我也冒火了。就和他吼起来了。

看架势要动手,我也不怕。最后都退了一步。如果他先动手,我还手了,法律上怎么处理?第二就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他说我先动的手。又怎么处理?

只是想多知道些法律对自己好一点

第1个回答  2017-09-12
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的,民事调解,赔礼道歉;达到轻微伤的,属于治安处罚的行为。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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