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下面的没有产权的店面可以拿来开店么,工商让不让开?

拆迁安置房下面的没有产权的店面可以拿来开店么,工商让不让开?
近日,一位业户在拿到工商营业执照时感叹:“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就不租他家房子了!”原来,该业户看到市场主体发展呈现回暖迹象,想自己创业办理一家生产型有限公司,看到招租广告,没有核对出租人是否是产权人就签订了租房合同,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却犯了难,自己早早付了租金租赁的厂房没有合法产权证明。他每天不停督促出租人给他房屋产权证明,可租房者本身也是承租别人的,真正的房主已
迁到外地去了,等联系到房主时,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一份很好的生产合同泡汤了。
据调查,该业户的情形具有普遍性,特别是在城乡交界处,许多房产属于集体性质,没有房屋产权证,也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管理。也有部分老旧厂房因企业破产、改制重组等历史遗留问题归属不清。部分业户租赁这些房屋时并没有细究房屋产权问题,直到办理营业执照时才意识到应向租赁方索要,租赁方收到租金后不配合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导致了“办证难”问题的产生。

第1个回答  2010-04-25
可以的,只到到工商局去办理营业执照就行了!与房产权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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