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关系的问题。 我们在中石化下属的建设单位工作,常年出差。 (但我们的劳动关系合同是与另一个建筑公司签的“华强工程建筑”。) 工资是由中石化的建设单位开,五险一金都由中石化建设单给上。但人力资源称我们是以劳务派遣的模式,签署五年劳务合同。(实际是为了躲避政策,如果在一单位工作满五年,要转为正式职工,但我们都是中专生,很少转正的,很多人都工作七,八年了,仍是劳务派遣。) 正式职工和我们唯一不同的是,正式职工的有房补,我们劳务派遣没有。(工作五年以后,我们签署的“华强建筑工程”就会改名,再与我们重新签合同,躲避五年政策,防止我们转正。) 我想知道这样的劳务关系是否合法?对我们这些员工是否合理?
请问是否有解决的办法呢?
追答这个没有好办法,这是一些法律专家搞出来的。唯一办法,跟中石化领导搞好关系,看能不能转正,或者离开这家公司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