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的职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6
人民政府的职权有规范权、领导权和监督权、管理权、权利保障职责。人民政府的职权具体如下:
1、规范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2、领导权和监督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撤销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决定,任免、考核行政工作人员。
3、管理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科学、体育、卫生、民政、公安等行政工作,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负责城乡建设、民族事务和监察工作,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方案。
4、权利保障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护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及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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