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我骑电瓶车被右侧小汽车撞到,现在责任认定有争议

如图,我是电动车。现在交警大队因为我直行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判我主要责任。 1.无信号灯,无让行标志,2.我行驶的道路中间有黄色虚线,我靠右侧骑行。3.机动车撞的我的电动车的后侧。4.电瓶车倒地位置在交叉口的西北角。5,事故发生位置在交叉口中间。 6.电瓶车上两人一人轻伤一人住院。a 责任认定是否合理?b。交警就说城市道路不分主次道路,就因为我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就判我主要责任。

第1个回答  2015-08-26
你的A类严重过错行为(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错误代码[205212][206910]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交警认定从法律上讲还是比较准确的,对方如果是正常行驶,无其它违规行为。但是,相对于非机动车,汽车未及时避让非机动车,也有责任。我觉得如果认定为同等责任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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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不服交警认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复核申请。超过3天,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才是最终的裁决机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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