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太集团董事长对于家族企业创建初期的 股权分配 问题提出了一个理论,称为“口袋论”。他表示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如果将公司所有股份都放置在一个“口袋”里,可以保证各个持股人团结一致共同面对公司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而如果将各个股份分开放置,就会发生权利分散的情况,会严重影响持股家族成员的凝聚力,最终导致企业走向分崩离析的结果。
“口袋论”十分适用于创建初期的家族企业,在每一个企业的创建初期,它的创建团队都是保持着一个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于公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做到积极解决、协同合作。这一点在家族企业的创建初期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家族企业的创建团队是由父母兄弟、亲朋好友来构成,因此在创业初期往往会忽视个人利益,将所有收益放置在一个口袋里。但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难免会产生利益纠纷,为企业带来严重的灾难。因此产业团队要在创建初期要将股份安排实现法律化,事先确定协议可以保证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有理可循,尽量避免利益纠纷的产生,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
2.公司成立初期要保证公司股份的集中史玉柱曾提及过民营企业的股份分配问题,他表示在民营企业的创建初期要保证股份的集中。在民营企业中,只要是股份分权管理的企业,在企业赚取了第一桶金之后往往会发生企业分裂的现象。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民营企业在创办初期时要尽量保证股份的集中,否则会发生企业分裂、白白给他人做嫁衣的情况。
史玉柱在创建自己公司的初期,一共有三名员工共同参与,他当时坚决实现股份集中制度,但是其中两名男员工也坚持要自己拥有股份。当时公司发展中史玉柱实现了产品的开发,并且提供了企业的发展资金,因此只给其他三名员工不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引起了员工的不满,最终导致整个公司的分崩离析。从上述示例中可以发现,企业在创建初期一定要确保股份集中在自己手中,否则会导致不知底细的合作者参与到自己的公司中来,降低了自己对于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权,不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上述案例中史玉柱在之后创建的公司中坚决抵制股份分权,尽量将公司股份把握在自己手中,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公司创业团队之间的关系为上下关系,并且公司中招揽了不同能力的职员,这种团队对于创业者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创业者可以依靠自身个人魅力吸纳各种人才,实现公司的长久运营。但是在公司的各种重大事件中,较大地凸显了创业者的自身决策权,导致其他员工产生自身参与度不够的想法,容易打击他人的创业激情。但是在公司发展遇到问题时,创业者可以依据自身能力,实现公司的巨大成功。
由此可见,上述上下关系存在的团队可以很好地适用于中国国情,减少团队冲突的产生。因此创业者在公司建立初期一定要坚持使用自己的全部资源,尽量减少股份分配实现的企业融资,要将公司的股份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实现自身对于企业事件的控制权和决策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按照自己的期望持续发展,不受到外来者的影响,实现企业的初步成功。在遇到不可避免的股权融资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对资金和股份进行很好权衡,在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和自身控制权的前提下进行融资,要明白实现融资不是最终目的,保证创业者控制权才是根本所在,切莫本末倒置。
3.不断调整实现平衡结构
2002年茅先生与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创建了一个与软件行业相关的公司,之后出现一位姓乔的先生出资购买了公司五分之一的股份,相当5名合伙人各自占有公司五分之一的股份。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原来的部分合伙人出现离开公司的情况,同时有很多骨干员工对公司的发展贡献了很多力量。
根据上述所述情况,公司需要重新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要考虑到初始合伙人贡献力量和对公司作用的变化以及骨干员工对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创业初期很容易发生关键人物参与和离开的现象,每一次关键人事变动,一定要对公司股份进行重新分配,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发生难以挽回的危险。员工控股也是一个很有效的举措,前面内容也曾经提及过,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人才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甚至可以决定着整个公司未来的发展状况,因此企业在人才吸纳上面常常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与金钱。员工持股的举措可以将优秀人才的利益与公司未来的发展紧密相连,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整个团队的战斗力,同时使企业凝聚力大大上升,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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