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截止日期为每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每年具体时间略有差异。今年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电子回执单确认操作,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中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该措施自1999年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多万名。
2023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途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