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干部待遇最新政策2022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要充分尊重和重视军队转业干部,他们是国家建设的重要人才资源,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和优待。
二、安置方式
1. 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2.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并发放退役金。
三、以下情况之一的团级以下职务人员,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 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被开除党籍或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四、安置地点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 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 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 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 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 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2.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 自主择业的;
(二)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 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 因战因公致残的。
5. 夫妇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五、安置政策
1. 担任师级职务或担任营级以下职务且军龄不满20年的,实行计划分配方式安置。
2. 担任团级职务或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方式安置。
3.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4. 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5. 国家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六、转业考试
1. 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
2. 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3. 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给予3年适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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