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有什么要求嘛

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要求:

(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为按月、季、年报送:1、凡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应报送月报、季报、年报;2、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报送季报、年报:(1)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2)年减免税款5万元以上的;(3)主管地税机关列入重点行业管理的(房地产业,建筑业);(4)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新成立的纳税人;(5)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需要确定的其他企业。3、除上述按月、季报送的纳税人,其它纳税人均只报送年报。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月报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季报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年报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报送方式:非网上申报户按上述时间规定在申报大厅柜面报送,网上申报户在网上直接报送,同时报送纸质财务报表(CA户除外)。对于拒不报送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62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 关于重点税源直报表报送的要求:重点税源户重点税源直报表(TRAS)要求每月12日前上报。

(四)关于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的通知:本局已全面推行节假日预约服务,纳税人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预约方式,在节假日前的工作日内提出,预约服务联系电话是83329293。目前已开展税务登记(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外地纳税人到南京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报验登记、发票验旧售新(办理发票查验和发售工作、不包含增购发票品种审批)、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核发(办理外出经营户开具证明的有关工作)、建筑业分包已完税证明的开具、受理预约领取退税的收入退税书和现金存单工作,以及税收政策咨询、解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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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26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页公布,下列纳税人需报送财务报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月报、年报。月报报送必需的种类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纳税人自行选择报送,年报报送种类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税人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年报的,纳税人也需报送该报表。

    只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只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年报报送种类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税人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年报的,纳税人也需报送该报表。

    不在国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实施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B类纳税人不报送会计报表。因此,该企业暂不需向我局报送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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