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之前离职的员工,今天来公司让开离职证明,他实际是2月份离职,他在7月份才找到新工作,在简历上写的5月份离职,所以,想让在离职证明上,写5月份离职,离职证明上公司盖章,这样写,会出现什么不良的法律后果吗?
我们公司没有社保,他7月份来补办离职证明的,现在已经给他写到5月份了,如果这个人有什么坏心眼,公司会有什么损失,还有上边写的入职具体日期也不准确。她是2月份入职。具体哪一天还不确定,随便写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