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档案上看我有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合法手续(1992年),其实,当时我只是被该事业单位聘去承包其属下的一个企业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年向该事业单位缴纳定额的承包费(砸死坑),由于当时档案没有其他的安排方式,只能转入该事业单位(事业编),只是挂靠档案,这些年来我没有开过一分钱工资,也没有工资表,单位向社保缴纳的各种费用,都是我个人出资(有证明)。2010年我涉案被判刑,公职被取消。我想问一下我的事业编制有效吗?我可以企业身份办理退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