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的公司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浙证委〔1997〕55号文和浙政发〔1997〕132号文批准,由浙江东方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管道公司、东方灯具大市场为主体,进行股份制改组,拟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离心浇铸玻璃钢管道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和灯具市场的租赁经营。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是以温州玻璃钢建材厂为主体发展起来的跨 行业、紧密型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核心企业玻璃钢建材厂建立于1974年,是全国最早生产玻璃钢的四家企业之一。
1989年2月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89)44号文批准集团成立。1993年8月,经浙江省计经委 浙经企(93)111号文批准被升格为省批企业集团。1995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95)4号文批准被列为浙江省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九五期间,列为省“五个一批”的重点骨干集团。被国务院批准列为512户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滕增寿同志系全国优秀企业家、十大中国改革风云人物和全国劳动模范。 集团拥有东方管道公司、新型材料公司、东方船厂、气体公司、 建筑机械厂等十家全资工厂和东方灯具大市场。集团经营范围涉及建材、造船、灯具、化工、机械、房地产、建筑装璜业、商业、服务业等九个行业。集团工业主导产品有:玻璃钢管道、卫生洁具、玻璃钢船艇、灯饰灯具、新型材料、化工气体、建筑机械、钢质船舶等八大系列产品。集团生产的大口径玻璃钢管道系列产品,是中国第一套引进的高新技术生线生产的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玻璃钢亚克力卫生洁具系列产品,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钢质船舶制造厂,为我省规模最大、能力最强的造厂;东方灯具大市场不仅是温州灯具业的龙头,也是全国最大的灯具产销基地。 集团公司在“八五”期间,先后兼并救活八个濒临倒闭国营、集 体企业,至1994年底,已全部承担并消化了被兼并企业的亏损4500万元 。与此同时,集团公司自身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近三年中,生产规模与经济效益逐年成倍增长。集团公司在册职工3,500多人。拥有总 资产4.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金1.6亿元。
集团经过十多年的开拓经营,形成了集生产流通、科研开发、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经营机制,92年被国家列为大型企业,并连年被评 为“省AAA资金信用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省财务先进单 位”。95年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优秀企业”、“浙江省优秀企业”、“全国建材行业优秀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转换经营机制好的典型国有企业”等荣誉称号。 经浙证委〔1997〕55号文和浙政发〔1997〕132号文批准,同意由 集团公司独家发起,并拟向社会公开募集人民币普通股设立本公司,集团将其全资下属企业管道公司和东方灯具大市场全部资产和负债投入本公司,净资产评估后为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到1%,为190万元不再进行剥离。集团公司拥有的勘察资产继续保留在集团公司。公司于1997年6 月获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省)名称预核准(96)第804号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于1997年6月获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省)名称预核准(96)第80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