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3-09

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相关政策规定(一)

第2个回答  2017-06-12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毕业后到部队是一期士官的,专科是一期最后一年,本科直接是二期第一年,去除了义务兵服役期的两年。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第八条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士官分期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上述的“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已经去除了义务兵依据《兵役法》规定的两年的服役期。
第3个回答  2017-06-12
2014年我市首次实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计划”,全国在渝招生学校主要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招生总计划245名。
志愿填报上,有意愿报考的考生应于6月26~28日全市统一填报志愿时,在专科(高职)提前批次进行填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兵役机关在7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报考条件:
1.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
2.
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成绩达到所在省专科(高职)资格线以上;
3.
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4年8月31日),未婚;
4.
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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