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规定

公司雇用职工在工作期间手指受伤,经住院治疗十余日后已无大碍。医生建议拆线后便可出院回家休养,但受伤职工心理不能接受,想索要赔偿。未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请问这种纠纷一般该如何赔偿如何处理。左手无名指指尖粉碎性骨折,医院手术用钢钉固定。

第1个回答  2010-06-01
你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你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鉴于你提供的信息应不构成伤残,单位认可工伤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工伤认定。
第2个回答  2014-09-01
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即公司或者受害人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追问

未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吗,假如认定了大概赔付多少钱合理

追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法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到时还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劳动报酬。具体要赔多少钱,要根据工伤认定后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级别、你的工资标准等来确定。
谢谢追问!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2
属于工伤范畴,公司要正常支付工资,你受伤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营养费都是按照你当地的标准给你核发的
。如果伤情严重,公司必须带你做工伤认定,到时保险公司会给你做工伤赔付。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20-05-15
如果没买保险的 应该怎么办呢
第5个回答  2019-12-21
这种情况最好与单位会计或者是专管报销的人员研究商量该怎么处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