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30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需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品德,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方面突出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奖学金评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广东高校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以上数据出自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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