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村民签订任何用地协议,村委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对村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村乡政府以办乡镇企业为名

未与村民签订任何用地协议,村委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对村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村乡政府以办乡镇企业为名,强行征地,征地之后一分钱未付,乡镇企业未办成,所征的责任田地到成了村长的私人财产?我该怎样上诉?求助! http://weibo.com/u/5043105926 http://weibo.com/u/1991123083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8
  1、这个有两个问题:一是村委会与开发商的法律关系;二是村委会的民主决策程序。
  2、村委与开发商只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3、村委会可以代表村集体,但是村委会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应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过充分民主,最后进行决策,这个是内部程序。追问

部分村民参加了会议,但村领导提出红砖厂不开挖泥土制砖了,所征的责任田地归村集地所有,村民不同意!村委与开发商签的协议又是无期限的?

追答

如果意见不同意,应当进行投票,少数服从多数。

追问

没有实行投票表决

追答

这个村委会对村民不负责任,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应当负责。

追问

更使人吃惊的是:原来商定的十年合约年限,如今变成无期的

甲方村代表是支部书记!乙方开发商是村长!

追答

可以向镇政府反映,他们是以权谋私。

追问

所占用的责任田地的面积近三十亩!涉及到几十户承包户,我是上访代理人,我该怎样上诉,请速回?

追答

让其他人员给你写委托书,你把问题都写清楚,来龙去脉。不能夸张也缩小,实事求是就可以。

追问

我已上访到江西省政府两次到今天还没有处理结果!

从村委到乡、县,市,省一级一级向上,至今已经半年多了

各级政府都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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