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致右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大面积植皮(四个手掌大小),除去治疗费,还可以向公司索赔多少?

腿部骨折造成走路姿态受影响,植皮部位增生严重,瘙痒,现公司工伤鉴定为八级,赔偿的时候营养费,本人及家人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大概可以索赔多少?(医药费除外)

第1个回答  2018-07-09
工伤没有精神损失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不叫误工费,单位负责。营养费叫住院伙食补助,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医药费你为啥要除外呢,说不定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不完,剩下的自己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按前十二个月本人月缴费工资算。解除劳动合同后还有两个一次性补助金,各省标准不同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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