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完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4-18
【法律分析】:房贷还要继续还完。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要,要经过合法的法律咨询,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购房者仍然能够依照程序向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材料,到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房管部分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7-29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三起因开发商楼盘“烂尾”,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的合同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三位购房人于2019年与高安市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房屋。购房人交纳了首付款后,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签订了《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向银行按揭借款支付购房余款,此后购房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但过了交房期开发商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且不能确定何时交房。

  购房人遂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由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后续贷款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最后期限的90天内无法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应将原告交付的首付款返还给购房人,另外购房人向银行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应由开发商返还给原告,未支付部分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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