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统战部4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个职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6
日前,中央统战部网站上发布了《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启事》。启事显示,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光彩事业指导中心、中国西藏网和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等4个单位,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共5个职位,均为事业编制。
招聘启事如下:
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单位简介
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是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统战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接待联谊工作的机构。
二、招聘对象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培训处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研究生学历;
  2.具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和能力;
  3.具有培训工作业务知识和较强文字能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6.具有培训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5号干部培训中心
  邮编:100800
  电话:010-58335673。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以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高等院校诚聘1名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单位简介
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是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统战部指导全国光彩事业工作的办事、协调机构。
二、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宣传调研部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语言文字基础扎实,实际写作能力强;
3.思想敏锐,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形势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有基本的了解;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素养,善于合作。
5.具有一定的新闻专业知识;
6.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7.有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中国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5号光彩事业指导中心
邮编:100800
联系人:樊友英
电话:010-58335321 传真:010-58335324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培训处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研究生学历;
2.具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和能力;
3.具有培训工作业务知识和较强文字能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6.具有培训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35号干部培训中心
邮编:100800
电话:010-58335673。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以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中国西藏网(http://www.tibet.cn)是全国13个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是目前全球排名第一的涉藏专题综合性网站,网站总部设在北京。值此网站跨越式发展之际,特面向高等院校诚聘网络英才。
一、单位简介
中国西藏网创办于2000年,目前以中、英、藏、德、法多个文种发布涉藏信息,是以向海内外网友介绍西藏为主要职能的重点新闻网站,是中国的涉藏专题综合性网站,以服务西藏发展、传播藏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社会增进对西藏的了解为宗旨,整合涉藏信息资源,向世界客观、全面地展示西藏的历史和现实。
12年来,中国西藏网新闻信息采集发布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报道逐年增加,新媒体运用和互动手段日趋完善,点击率和全球网站排名持续攀升,已成为海内外网友了解真实西藏的重要窗口。
二、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计算机、信息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英文技术文档阅读能力;
2.对信息化及互联网相关技术有系统的学习储备;了解国家信息化及互联网发展动态;具有吸纳及引入信息化新技术到网络媒体的能力;
3.了解TCP/IP、HTTP等协议,熟练使用HTML、XML、C#、Java/Jsp、Asp.net等语言,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开发经验者优先;具备信息化建设及互联网应用系统开发的能力;
4.熟练使用Apache、Tomcat、IIS等,熟悉互联网站软硬件设备配置,有网站建设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中国西藏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荣丰2008八区A2楼3层人力资源部
邮编:100055
电话:010-58336072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用人单位。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用人单位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高等院校诚聘1名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单位简介
中央统战部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是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台湾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事业编制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计算机、网站管理与维护专业技术;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相应的行政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5.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3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内)台湾同学会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706689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报名人数少于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照片)。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与本人沟通确认。拟聘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京落户等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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