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21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张人发〔2009〕15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的2007、2008年毕业生)。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1日-21日。

  报名人员登陆张店人事人才网(www.zhangdian.net),下载《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见附件6),填写信息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与报名者联系,待补充全面后再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 27日。

  考 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组 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向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汇报并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四)审核

  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并将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1、审核内容。①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我区规定的“985”或“211”工程高校名单和重点学科目录范围内;②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 ③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④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

  2、审核程序。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编制备案

  对于资格初审、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在张店人事人才网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区 委 组 织 部 0533-2869900

  区 人 事 局 0533-2179991

  区监察局监督电话: 0533-2869551

  附件:

  1、 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及重点学科.doc

  2、 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名单.doc

  3、 张店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doc

  4、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5、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doc

  6、 张店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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