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的协会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 为全行业和协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会员和行业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二)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监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各类标准,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法规、行业规划与经济技术政策提供依据。
(三) 组织全国性家电商品交易会和博览会,通过交易会、博览会宣传民族品牌、展示世界相关行业的最新成果,推进国内外厂商的相互交流,促进国内家电流通行业水平的提高。
(四) 向用户和消费者推荐行业内高新技术产品和名特优新产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质量检测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单位新技术、新产品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五) 推动家用电器厂商之间、商商之间、科工贸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与合作,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咨询服务和商誉信用评估活动,努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 发挥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内外交流,将会员组织起来建立新型的工商关系,实现会员间的优势互补。倡导和推广现代营销形式,着力培育现代新型商业队伍。
(七) 开展科学技术交易,产权置换中介,无形资产转让,制度创新等新型业务项目,促进业内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开展其他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各项经营业务活动,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八) 搜集行业科技情况、经济信息和产业政策,建立行业信息库,建设电子商务,开展网上资讯业务,办好协会会刊,编写出版行业专业图书。
(九) 开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掌握行业的最新国际动态和科技发展水平;组织国内企业出国考察国外市场和先进业态;为国内外企业开展贸易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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