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地处黄河中游,属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位居豫秦晋三省交界的枢纽地带。境内的函谷关形成一道天然屏障,是古代通洛阳、达长安、连京都、接帝畿的要冲,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
早在约17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先民们就在灵宝点燃了人类文明的圣火,繁衍生息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特别是近五六千年间,灵宝这一地域,已出现了灿烂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留下了三皇五帝众多的历史传说。
灵宝虞夏时属豫州,商为桃林,周名桃林塞,置函谷关。春秋初属虢,关西属秦。晋灭虢,函谷关东属晋。
秦置桃林县,属三川郡。汉元鼎三年(前114年),函谷关迁新安县,同年在函谷关故关置弘农县(以弘农涧水得名)。
西汉元鼎四年置弘农郡,领弘农、陕、渑池、新安、宜阳、陆浑、卢氏、丹水、析、商、上洛等十一县。同年在湖关地置胡县。西汉建元元年(前140年)改名湖县,属京兆尹。新莽改弘农郡为右队,领弘农县。后汉复弘农郡。建武二年(26年)划丹水、析属南阳郡。建武十五年(39年)划商、上洛属京兆尹,增湖县、华阴两县。弘农郡领弘农、陕、渑池、新安、宜阳、陆浑、卢氏、湖县、华阴9县,后改为恒农郡、恒农县。
三国时属魏,仍名恒农郡、恒农县,领县仍旧。
晋复名弘农,属司州,领弘农、陕、渑池、宜阳、湖县、华阴6县。
南北朝时期灵宝地区辖四郡:西恒农郡、朱阳郡、石城郡、阌乡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弘农郡及阌乡郡,置虢州(治所在卢氏)。开皇十六年(596年)改湖城县为阌乡县,同年复置桃林县,均属河南郡。大业三年(607年),复置弘农郡,移治所于鸿胪川(虢略镇)。领弘农、长泉、卢氏、朱阳四县。义宁元年(617年)复置湖城县,仍存阌乡县,属河南郡。同年弘农郡更名凤林郡,领弘农、阌乡、湖城3县,属豫州。此时灵宝地区有弘农、朱阳、邑阳、桃林、阌乡、湖城、玉城(义宁元年置)7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凤林郡更名鼎州(以阌乡之黄帝铸鼎原名之),移治阌乡。贞观八年(634年),虢州由卢氏移治弘农,更名虢郡,废鼎州。天宝元年(742年)更名虢州,领弘农、阌乡、湖城、朱阳、玉城、卢氏6县。同年因于函谷关尹喜故宅掘得“灵符”,改桃林县为灵宝县,属陕州。五代属后唐保义军,仍名虢州,领县仍旧。
宋、辽、金仍名虢州,领虢略、朱阳、卢氏、栾川4县,属陕西路。此时省玉城入虢略,灵宝、阌乡、湖城3县属陕州。
元代至元二年(1265年)省湖城入阌乡(县治在今阌底镇)。至元三年(1266年)省灵宝入陕县。至元八年(1271年)复置灵宝属陕州。至元十年(1273年)灵宝地域有灵、阌两县,属河南路陕州。
明,灵宝、阌乡属河南府,继改属陕州。阌乡县治移至唐湖城旧址。清,灵宝、阌乡属陕州。
中华民国初年属河南省豫西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河南省第十一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灵宝、阌乡初属陕州专区。
1952年4月,陕州专区撤销后属洛阳专区。
1954年6月,灵宝、阌乡合县,仍名灵宝县,治所在灵宝旧城。
1959年移治虢略镇。1986年2月撤销洛阳专区,三门峡市升格为地级市,灵宝县属三门峡管辖。
1993年5月,灵宝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