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把受害人、交警队、保险公司都当作被告还是把受害人当作被告,把交警队、保险公司当作第三人来起诉

我在2007年9月18日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有交强险。我负主要责任,被害人负次要责任。双方总损失是25378元,双方都是机动车违章驾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承担90%的责任,对方却只承担10%的责任。交警队给我调解赔偿协议书时,只是叫我签字,根本没有让我看医药发票和调解书,就要我交出28000元,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我可以把受害人、交警队、保险公司都当作被告还是把受害人当作被告,把交警队、保险公司当作第三人来起诉?

第1个回答  2010-09-14
如果对交警队认定的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能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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