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8-13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
1、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须在12月6日-10日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等。
2、审核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又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办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3、2016年是深圳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对随迁子女在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a、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b、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c、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d、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4、若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这部分考生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也可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