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移交卷宗,检查院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2-12
检察院对公安局移交的案件卷宗,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再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章、提起公诉的程序处理。
详情请见<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一百六十七条至第一百七十七条。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侯,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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