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上面规定的双倍工资赔偿?

在私企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是签了试用合同的。试用期结束后,转正了,转正工作超过一年了,但是没有签订正式员工合同。这种条件下被辞退还符合赔偿条件吗?赔偿的话,赔偿金额是正式工作期间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的双倍,还是工资条里基本工资的双倍?

第1个回答  2019-12-03
是有什么疑问吗,有具体内容的。
第2个回答  2020-12-30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三)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
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
双倍工资的性质
双倍工资中,一倍的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另一倍的工资实际是惩罚性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定责任的体现,不属于劳动报酬,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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