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期间说已经立案,但是一直不让原告交诉讼费,结果最后竟然是以缴费的时间为立案时间。后来经查,四月份调解就已经结束。足足等了俩个月啊,这是互联网法院起诉,简易程序,从三月起诉直到九月结案。便民体现在哪?以疫情为由说超期合理,我就问问专业的人士,法律上允许不允许。坐标北京,疫情期间要怎样去定义。是说本地有病例还是全国有病例?北京互联网法院所在地区已经几十天没有新增啦。还在疫情期间吗?如果现在仍然在疫情期间,那我们现在的信用卡,房贷等等都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晚还喽?
这个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啦
不符合流程,我上诉就没毛病
但是以这个上诉,结果是什么呢?
追答如果还在上诉期内,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上诉,调解书结案的话,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上诉结果谁也不能保证,律师不能给你保赢的承诺。
追问不是调解书,是判决书
我只是想听听不同的意见
每个人的思路都不一样,有说重新起诉卖家的,有说追加卖家为被告的,有说可以直接上诉的,我的想法是如果法官有违规的地方,我就上诉,可以抛开案子一边暂时不谈,追究法官的责任
多听听不同的声音没坏处
没有越过,这是不是欺负人
原告明确拒绝调解,法院仍进行调解,对吗
追答在北京有次代理离婚诉讼的案子,某法院立案庭让我填自愿申请调解书,我说俩人都快打起来了,没办法调解了。立案庭的人说不行,规定就是这样。我说规定不是双方自愿申请调解的才会调解吗?立案庭说那你把材料放下吧,材料审查需要七天。
追问七天啊才,我这是三月起诉,直到六月才立案啊,而且还超期判决
追答疫情期间连判刑都不压监,你这个延期的理由多的是。
追问我是在二手平台买的高配手机,但是卖家发来的是一个高配的包装发低配的手机。应该起诉卖家欺诈,申请平台介入,但是平台判定卖家是发错货而非欺诈,给出让买家退货退款的处理决定。买家不同意,平台在卖买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把钱打给卖家啦,12315调解失败,于是向平台索要卖家信息,但是平台拒绝提供。那我就只能告平台啦,然而平台说,调解的时候提供了卖家信息,
我都没参加调解,根本不知道
再说,起诉前让你提供,你不提供,起诉之后啦,你给出卖家信息,法院就要判原告输,有这个道理吗?法律上是如何判定的
法律有规定说什么情况是疫情期间吗?现在是疫情期间吗?如果是,现在是不是信用卡,房贷,车贷,房租等等可以晚交几个月直到疫情期间结束呢?
追答这个不清楚,目前刑事案件会见,依然要做核酸检测、穿防护服才可以,并且现在监狱不会让新犯罪人员收监,监狱一旦发现新冠病毒,就是大面积的。
追问那我就只能上诉去寻找答案啦,
追答嗯,可以试试上诉。
追问对了,我想要精神损失费,我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吗?我身体没有损伤,但是我因为这件事闹心,不开心等等吧,这个能通过鉴定鉴定出来吗?
不是实际的损失,这种客观的损失要提供啥样的证据呢
比如别人不让玩游戏,不让我网购,不让我吃饭用筷子,不让我上班坐车等等,这些限制行为对我不会造成身体的损害,那我就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啦吗?
我心情因为这些限制,会难受,这个难受要咋证明呢,能鉴定出来吗?
追答不能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没有走程序,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