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如题所述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有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并且职工在职;生育符合国家和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等条件。生育保险费用不用职工缴纳,由单位为其缴纳,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下定额标准进行补偿。
(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早产、顺产和实施助产手续生产的,按每次生育2000元定额标准补助。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生产的,按每次生育3500元定额标准补助。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第一胎,且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定额标准的50%。(顺产2000块,剖腹3500,女的没交生育险,男的交了,可以领上述金额的一般)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
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
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
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
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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