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基本信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法于2004年12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并宣布施行,自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分为六个章节,旨在全面规范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防治。首先,第一章《总则》为整个法律奠定了基础,概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详细规定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和监督机制,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


接下来的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分为三个小节,包括一般规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标准和防治措施。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针对具有特殊危害性的危险废物,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防治措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健康。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的约束力,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最后,第六章《附则》对法律的适用范围、术语解释等做了补充规定,确保法律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6年4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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