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轮着开车,一个人3小时,连开12小时,算疲劳驾驶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2-18
不算疲劳驾驶,一个人连续开四个小时以上算疲劳驾驶。
第2个回答  2021-12-17
不算,只要一个人开车时间连续不超过3个小时就没事。
第3个回答  2021-12-17
近期,集卡车微信群部分驾驶员就高速交警现场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问题,提出咨询与建议。我省高速交警就集卡车驾驶员朋友们关心的问题作如下答复,供了解参考。
Q:
关于疲劳驾驶的处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集卡车驾驶员们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发生违法行为。
Q:
关于连续时间的计算问题
A:
(1)法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路线不区分高速和地方。
(2)车辆发生故障后的拖车时间,不算在连续驾驶时间内。
(3)休息应保持车辆处于停车静止状态,持续20分钟以上,才可重新计算连续行驶时间,如果是断断续续行驶,每次车辆静止间隔时间不到20分钟的,不符合连续休息时间规定。
(4)如果驾驶员在连续驾驶临近4小时的时间段内,确因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客观原因导致驾驶人长时间滞留在路上未能及时停车休息的,可以向查处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提出相关证据,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Q:
关于行驶记录仪正常使用问题
A:
(1)驾驶人IC卡是驾驶人的身份卡,必须确保IC卡设置的驾驶人信息与实际驾驶人信息一致,对于未配置驾驶人IC卡、IC卡未设置机动车驾驶证号码、IC卡设置的驾驶证号码与实际驾驶人信息不符等情况,可以按照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行驶记录仪打印机缺纸、故障、损坏等问题均属于记录仪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驾驶员出车前应当提前备好备用打印纸,出现此类情况可自行更换。
Q:
关于停车休息场所的问题
A:
(1)高速公路与其它道路的管辖划分以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站)外缘为界。如继续有匝道相连的,以其与其他道路的连接点为界。
(2)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域有划定的可停车区域,确实疲劳的情况下,应立即选择就近出口驶离高速或进入服务区休息,高速公路主线严禁停车。
实践中可以关注浙江高速收费站出口外广场附近的防疲劳休息停车位。整个行程沿途停车位置很多,最关键是广大驾驶员在出行前要合理规划好出行路线,了解周边停车位置情况,请勿等邻近疲劳驾驶时间节点再找停车位置。同时,高速服务区会加强车辆停车休息管理,空余车位及时通过FM93交通之声等媒体发布。
疲劳驾驶处罚标准
1.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15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记6分 ;
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15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记12分。
疲劳驾驶危害大
10月12日23时26分许,在G15沈海高速宁波段发生追尾事故。
经查,前车司机杨师傅从宁波出发,去上海运送汽车零配件。因为对该路况比较熟悉,深夜路面车流量较小,车辆载货较重,以50公里每小时左右的速度在上坡路段缓慢行驶(注:在高速公路行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后方货车司机席先生晚饭后从台州出发,往嘉兴运送纺织材料,行驶至该路段考虑到即将到达目的地,虽然有些犯困,但强忍着没有在就近的服务区休息,最后打起瞌睡来,没看到前方车辆,直接追尾了货车。
事后,货车司机席先生因疲劳驾驶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前方货车司机杨师傅因低速行驶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时,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驾驶员均受到相应的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浙江交警提醒
▲危险驾驶行为之一: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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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浙江交警
“民生66”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原标题:《连续驾车多久算疲劳驾驶?你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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