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中无给职层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7
2015年,民政部发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任职管理作出了专门规定。办法明确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从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专业知识、年龄要求、身体要求、岗位要求等方面作了规定,特别明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脱钩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基本由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推荐。脱钩后,原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的人事管理职责被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如何产生需要明确。针对这一问题,该办法明确了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程序,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按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文件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对于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办法提出要发挥党组织作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要严格相关规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办法特别规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2届。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办法强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要加强自治自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要加强监督检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任职的,登记管理机关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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